杭州:领导干部参加私人聚会也不得劝酒酗酒

2014年06月26日02:59  钱江晚报 收藏本文

  本报通讯员 李光 本报记者 刘焜

  本报讯 办公室里办不了的事,酒一喝、牌一打,也许就全搞定了——这样的酒局、牌局,领导干部们以后还是少参加为妙。昨天,记者从杭州市纪委获悉,狠刹“酒局”、“牌局”,狠纠“四风”隐身衣等,将是杭州下阶段正风肃纪工作的重点。

  在日前举行的杭州市正风肃纪工作会议上透露,截至6月17日,今年全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共开展明查暗访406次,检查单位5013家(次),发现违纪违规问题448起,处理486人,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0人,下发通报94起,媒体曝光29起。

  尽管效果挺不错,但从检查情况来看,少数单位和干部“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”的现象还有,“四风”隐身衣问题也有所抬头。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变着法子组织和参与“酒局”、“牌局”,有的在单位食堂、内部招待所、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大吃大喝,还有的用会议费、印刷费、办公用品等发票冲抵公务接待费用等等。

  接下来,各地在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工作中,这两件事要重点抓:

  第一,公务活动中“七个一律”情况的贯彻落实,即:

  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提供各类烟酒;

  同城一律不准安排公务用餐;

  下基层工作时一律不准接受宴请和夜宵;

  一律不准借干部调整、岗位变动等名义用公款安排宴请和聚餐;

  一律不准使用私人和企业会所、高消费餐饮场所,或者在单位食堂、内部招待所、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大吃大喝;

  一律不准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;上班时间、工作日午休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参与打牌、打麻将等活动。

  第二,领导干部非公务活动中存在的“四风”问题。

  根据要求,领导干部不得组织由本人支付费用、有同事下属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的聚众酗酒,参加其他私人聚会(休闲娱乐活动)和自费餐叙也应注意形象,不能失态,不劝酒、不醉酒、不酗酒,更不得酒后驾车、酒后滋事。

  参加休闲娱乐活动要区分场合,把握分寸,不得出入私人会所、不得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,严禁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。

(原标题:参加私人聚会领导干部也不能劝酒、酗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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